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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湖南省大众语言艺术研究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语言艺术网 | 时间:2023-07-26 09:01:48 

  湘语艺字〔2023〕4号

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及各位会员 :

  经会长会议研究,已对《湖南省大众语言艺术研究会工作规程(试行)》进行修订,现将更新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湖南省大众语言艺术研究会工作规程(试行)

  湖南省大众语言艺术研究会(免章)

  2023年7月26日

 

  湖南省大众语言艺术研究会工作规程(试行)

 

  为规范湖南省大众语言艺术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的管理,根据《湖南省大众语言艺术研究会章程》,结合办会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规程:

  一、机构设置及班子成员配备

  研究会总会配备班子成员10名左右,分支机构设置维持现有格局,分支机构班子成员配备原则上:会员29人及以下,配备正职1名、副职1名,秘书长1名;会员30—39人,配备正职1名、副职2名,秘书长1名;会员40—49人,配备正职1名、副职3名,秘书长1名;会员50—99人,配备正职1名、副职3名,秘书长1名,正职助理1名;会员100人及以上,配备正职1名、副职4名,秘书长1名,正职助理1名。秘书处根据需要可从全会临时调配工作人员。其它分支可根据活动需要建立临时团队,如:演讲报告团、朗诵艺术团、辩论队等。

  二、内部管理

  1.管理模式

  研究会实行总会和分支两级管理模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会领导,实行集体领导下的会长负责制。分支机构接受总会的直接领导和业务指导。总会领导按照分管参加分支机构活动。各分支机构管理可参照本规程结合分支实际制定岗位职责和实施细则,不可另立章程和再设分支。

  2.信息管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

  (2)设立官方微信群和QQ群。微信群和QQ群按照统一名片格式,实行实名制管理;班子成员可创建分管工作群;会员上传的各类文件,由分管会领导听阅后决定删留。

  (3)研究会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适时发布研究会相关信息。

  (4)严禁在网站和群内发布与本会工作无关的链接及商业广告。

  (5)根据总会领导提议,不定期清理非会员和不适合的会员。

  (6)分支发布的重要信息内容(含各类新闻报道)须经总会分管会领导把关、会长审定。

  (7)研究会各类文字、影像等档案材料由秘书处负责归档管理。

  3.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由专人分别负责款项管理和账务管理,在会长群一事一公布,做到账款相符。开支由3人签字(经办、证明、审批),法定代表人可不定期核查。聘请财务公司负责月报季报年报、代理记账、财务审计。分支机构财务须由总会统一管理,分支不能再额外收取会费。分支机构收取活动费、报名费、培训费、赞助费等须报总会,收取的会费可留存一半,另外一半在每年二月底以前上交给总会。走总会对公账户并开具税务发票的需上交10%的费用给总会,总会不定期检查。

  4.会员管理

  会员主要参加分支机构活动。会员发展依照章程执行。根据需要,常务理事、理事及分支机构实职通过议决或不定期竞聘产生,特殊情况由总会会长会议议决。分支机构竞聘由分支机构组织。各分支机构进入总会的常务理事、理事与会员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2:7。个人会员会费标准:学生会员100元/年,成人会员200元/年,理事300元/年,常务理事400元/年,终身会员2000元/人。会员证统一格式,盖分支机构印章。建立单位会员入会机制,吸收单位会员入会(会费标准:单位会员1万元/年,理事单位会员2万元/年,常务理事单位会员3万元/年,均可悬挂研究会实训基地招牌)。

  5.公章管理

  本会公章:会章由会长管理;秘书处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秘书长管理;合同专用章由法定代表人管理;分支机构章由分支一把手管理。

  印章使用:会章、合同专用章须经会长会议议决后方可使用;分支机构章的使用,如属分支机构内部事务则由分支机构决定使用,若涉及对外合作须报分管会领导决定,秘书处备案。

  招牌制作与悬挂:招牌统一制作,悬挂地点会牌由会长负责指定,分支机构牌由分支机构一把手负责指定。

  三、议事规则

  1、基本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情必须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实事求是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防止和避免决策失误。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

  (4)分工协作原则。各自努力完成分管工作,并与其他班子成员搞好协同合作。

  2、议事范围

  (1)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的重要指示、文件精神和重大部署。

  (2)研究制定研究会重大规章制度,如:修改章程、工作规程等。

  (3)研究人事任免和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研究选拔、培养、考核、奖惩等人事工作。

  (4)研究决定重大资金使用。原则上超过1万元的资金使用,须经会议议决方可支出,同类型支出不可拆分。

  (5)研究重大项目及活动。 比如,研究会层面的大型活动、与其他团体及单位的合作项目、全国性质的交流活动等。

  (6)其它确需研究讨论的事项。

  3、议事程序

  (1)班子成员拟上会的议题,须事先作好准备,提出议案,以供会议议决。

  (2)讨论的重大事项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班子成员。参会人员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发表意见,集体研究决定,不可临时动议。 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

  (3)具体议题决策,先由相关人员介绍和解释议案,表态发言采取从下至上会长末尾表态的顺序进行,最后按照一人一票、同票同权表决,同意票过半数则形成决议。

  (4)研讨的议题如因意见不统一、分歧较大未能形成决议的,会后可进一步调查、分析、交换意见,再次复议,以形成最后结论。

  4、议事约定

  (1)会长会议原则上一年至少召开两次,紧急事项需开会讨论又不方便线下的,可以通过线上会议的形式召开。

  (2)根据议案内容可以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会议记录归档管理,需上报和发布的形成文件。

  四、奖惩规定

  1.学术奖(凭著作、论文、稿件作品原件评定)、语言艺术大赛奖、赛事组织奖、先进分支机构奖、优秀会员奖等,发给证书或纪念品。总会领导原则上不参与评奖。

  2.赞助支持奖励:研究会获得赞助支持,在赞助支持经费中按照15%的标准给予个人或团队现金奖励。

  3.处分:对问题会员视情节给予留会察看或清除出会的处分。

  五、保密规定

  有关会议、有关材料涉及项目合作、管理等事项仅限特定范围知晓的需保密,如因泄密对本会产生不利影响,将由会长办公会议研究进行惩处。

  六、党建工作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研究会党建工作从党支部到党小组将严格遵循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严格执行上级党委的统一安排和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功能性党组织作用。

  七、宣传与会员发展工作

  研究会的所有会员尤其是理事以上成员都应积极宣传研究会以及研究会的重大活动,扩大研究会的影响,主动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士成为会员。一年内既不宣传研究会(微信朋友圈核实)又不推荐发展会员(分支一把手证明)的理事以上成员在次年3月的人事安排中将不予考虑。会长负责督察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负责督察分管分支机构一把手,各分支机构一把手负责督察本机构理事以上成员。

  八、规程更新

  本规程系研究会《章程》的补充,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并在试行和实践中不断修改和完善。修改本规程条款须由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不定期更新。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湖南省大众语言艺术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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